西北师范大学召开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聘任仪式暨2019级师生见面会

   7月7日,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组织召开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聘任仪式暨2019级师生见面会,党委书记张俊宗,党委常委、副校长韩高年,副校长王顶明,新聘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以及教育学院2019级全体教育博士共40余人参加了聘任仪式及师生见面会。



   会上,韩高年为首批新聘9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颁发了证书。教育学院相关负责人宣读了聘任文件,结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发展历程和教指委教育博士培养整体安排,介绍了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明确了学位指导教师和实践指导教师的职责与分工,对实践指导教师的工作内容、指导方式、考核评估等作了安排,对教育博士参加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作了要求。



   张俊宗讲话时指出,教育博士培养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水平的集中体现。要突破认识,回归本原,充分认识到开展实践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和实践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教育博士的培养要遵循其内在规律,突显实践教学环节,增强教育博士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要规范教学活动,打造专业化队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导师队伍建设要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评估相结合,促使教育博士培养工作规范化,要在教师评聘、课程教学大纲制定、教学实施与评价等方面下功夫。要整合校内资源,着力构建专业学位研究培养模式。教育学院要以教育博士实践教师导师聘任为起点,探索在全校整合资源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的有效机制,发挥“引路人”作用。要有管理、有部署,确保教育博士实践指导教师真正真实参与学院的教学研讨工作。要通过设立专项教研课题,整合全校师范类专业力量,强化教师管理,进一步推动教育博士培养工作,打造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培养的品牌。

   据悉,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聘任制度为西北师范大学在全国教育博士培养模式中的创新做法,旨在将教育博士培养过程中高校自身的管理经验和管理人才队伍作为教育博士课程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将高校职能处室、附属单位作为教育博士培养的校内实践基地进行重点建设,形成“导师负责-团队指导-合法参与-实践生成”这一环环相扣的教育博士实践培养模式,以期为全国教育博士培养改革提供可借鉴的路径。

(编辑/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