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西北师范大学第八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西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2月27日中国共产党西北师范大学第八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西北师范大学第八次代表大会审议并批准中国共产党西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大会认为,自学校第七次党代会以来,校纪委在省纪委监委和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自觉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主动督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贯彻执行,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监督首要职责,推进“三不”一体战略,持续开展正风肃纪,集中整治侵害师生利益问题,不断深化体制改革,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大会要求,新一届纪委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树立系统观念和系统思维,贯彻纪检监察工作基本原则方针政策,进一步把监督贯穿于党领导学校发展全过程。要突出政治引领功能坚决担起“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要聚焦主责主业,完善大监督体系运行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着力推进“三不”一体战略;要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正风肃纪;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集中整治侵害师生利益的突出问题,增强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围绕提高执行力,监督中央、省委、校党委决策部署和法规制度落实;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氛围,为一流大学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